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和江苏省民政厅发布了苏财税(2017)3号文件--《关于印发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其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再次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
具体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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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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