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4届毕业生中开展“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学生奖助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奖助育人长效机制,帮助学生实现“受助、自助、助人”的转变,强化对毕业生的诚信感恩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充分发挥毕业校友在奖优助困、激励后辈中的重要表率作用,继续在毕业生中倡导和弘扬情系母校、心系校友的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拟从我校2014届毕业生起开展“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4日至6月18日。
    二、活动内容
    1.约定对象:愿意参加约定的2014届毕业生。
    2.约定方式:毕业生在离开母校之际,约定在毕业后三到五年内将自己工资的一部分以年度捐款的形式资助给自立自强、学习成绩优异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约定金额:自愿确定。
    4.践约时间:一般在三到五年内。
    5.践约方式: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践约
    (1)毕业生直接将践约款汇入“承诺100爱心奖助基金”专门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玄武支行
    户  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320006610018010038128(请注明姓名、原就读学院和班级、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用途:“承诺100爱心奖助基金”);
    (2)毕业生通过邮局汇款到教育发展基金会(请注明姓名、原就读学院和班级、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用途:“承诺100爱心奖助基金”);
    (3)毕业生直接将践约款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16办公室)
    (4)在线捐赠: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在线捐赠平台,您可以使用大多数人民币信用卡和银行卡进行在线捐赠。请务必在附言中写清您的捐赠用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网址:http://edf.nuaa.edu.cn/a/donation/
    6.践约款使用:
    方式一:学校统筹,以“承诺100爱心奖助基金”的形式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采用“践约多少、使用多少”和“谁(学生)践约,谁(学院)使用”的原则进行纳入到当年学院校友爱心约定奖学金中。
    方式二:毕业生可指定将践约款资助特定的对象。
    7.鸣谢方式:在基金会网站等媒体公布捐赠鸣谢信息。
    8.组织落实:
    (1)“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由校学生工作处、发展联络部牵头,各学院具体落实;
    (2)各学院要成立毕业生“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工作小组,其成员可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主要班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及部分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的组 织、宣传、发动、汇总统计等工作;
    (3)各学院应制订“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计划,撰写符合学院实际的倡议书,向毕业生介绍“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的基本情况,让每位毕业生了解“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的意义、目的及其它相关  内容;同时要重点组织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曾受奖助的学生参加约定;
    (4)各学院要在6月18日前将《2014届毕业生“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相关活动的总结(文字、图片)总结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uxue@nuaa.edu.cn;文本材料请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军路校区学生工作楼222房间),联系人:肖杰,52119832。
毕业生“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是我校学生毕业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探索奖助育人长效新机制的创新,也是我校加强校友联系工作的重要载体,对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届毕业生“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汇总表
附件2:2014届毕业生“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倡议书
附件3:2014届毕业生参加“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活动承诺书
附件4:我与母校有个约定流程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