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航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南航大基金会获得第十二批免税资格,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江苏省第十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