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航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和江苏省民政厅发布了苏财税(2017)4号文件--《关于获得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通知》。其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再次获得2016年度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
   
    具体请见附件:
获得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单